性治療的基本模式源自於1970年馬斯特與強生(Masters and Johnson),一開始他們要求個案進行為期至少兩週以上的集中治療,而治療師所用的方法為藥物、心理評估及性評估的方式,最後再進行圓桌討論,為伴侶提供反饋及治療建議。1974年卡普蘭(Kaplan)的心性治療 ,將人類的性反應視為一種三相現象,由分離但相互聯繫的階段組成:慾望,喚起和性高潮。並總結地說:「慾望」階段障礙是最難治療的,與深層次的心理困難有關。1989年Lief也提出了整和婚姻治療 的概念,從教育及支持系統做起,處理婚姻中人際的衝突,將其融入性治療以改善性功能。